法規名稱: 礦場安全法臺灣省施行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89年7月3日

條文關聯

  修理或檢查電機設備時,應將電源啟斷,同時揭示明顯標誌,並將開關
  器操作棒或按鈕固定或加鎖,以防止電力誤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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