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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漁會財務處理辦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
條文關聯
第七十四條
財務會計之計算以新臺幣元為記帳單位。但成本計算之單位成本,計算至 小數四位為止。 前項財務會計之計算涉及外幣者,應折合新臺幣元為記帳單位,並採四捨 五入進位方式計算至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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