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漁會財務處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

條文關聯

漁會各項專戶存儲基金,除職業災害補償、資遣、撫卹準備金及總幹事退
休金之動支依漁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外,非按其指定特種用途提報理
事會審議通過後,不得動支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