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

條文關聯

禁止行人通行標誌「禁24」,用以告示行人禁止通行。設於禁止行人通行
路段之起點。

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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