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停車標誌「禁25」,用以告示不得停放車輛。但臨時停車不受限制。 設於禁停路段。已設有禁止停車標線者,得免設之。 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) 本標誌應加設附牌。附牌為白底黑字及黑色細邊,上半部說明禁停時間, 下半部說明禁停範圍或以箭頭指示禁停路段。設於起點者,箭頭向左;設 於終點者,箭頭向右;禁停路段過長者,中間得增設一面,箭頭為雙向。 圖例如下: 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) 本標誌設置圖例如下: 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