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公私營工、商、農、礦、企業及貿易性之機構、團體,均得為商務仲裁 協會之會員。 各商務仲裁協會會員應按其自行選擇之等級繳納會費。 前項會員得選派代表一人至五人,依繳納會費之等級決定代表名額。各會 員代表之表決權、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