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關聯

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列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離職後,經金融機構及指定之
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評估認定仍適用本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者,其家庭成
員及與其有密切關係之人,亦適用之。
〔立法理由〕
修正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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