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

條文關聯

學員於入本學院受訓前,應經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第二條規定之
醫院體格檢查;其檢查不合格者,不得參加訓練。學員於入本學院後,並
應接受經指定之心理師實施性向測驗,以做為輔導之參考資料。
前項合格標準與應考時之體格檢查標準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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