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3年09月08日

條文關聯

  補助計畫通過評審後,受補助單位得視實際需要,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
  請預撥五成補助款。
  依前項規定申請預撥補助款者,應檢附下列文件:
  一、預撥補助款申請書。
  二、申請預撥補助款承諾書。
  三、領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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