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

條文關聯

從事水域遊憩活動,應遵守下列規定:
一、不得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禁止活動區域之公告。
二、不得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活動種類、範圍、時間及行為之限
    制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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