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6年10月6日

條文關聯

護理部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門診、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。
二、護理人員教學、研究及訓練。
三、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護理之教學相關業務。
四、其他有關護理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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