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信用合作社暨農、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8年06月29日

條文關聯

  合作金庫為使金融業務檢查與輔導工作密切配合執行,得視其需要以統
  一規定向信用合作社暨農、漁會信用部索取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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