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「○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任程序」參考範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

條文關聯

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,分別計算獨立董事、非獨立董事之選
舉權,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,如有二人以上得
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,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,未出席者由主席
代為抽籤。
〔立法理由〕
配合第四條刪除,調整條號。
配合金管會於2018年12月19日發布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52331號令,要求
所有上市櫃公司應自現任董事、監察人任期屆滿時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
察人,爰刪除條文有關監察人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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