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

條文關聯

法院於鑑定結果對聲請人有利時,應命鑑定機關將鑑定結果送交去氧核醣
核酸資料庫之主管機關,並由其進行比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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