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育樂中心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87年09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本中心分層負責明細表分乙表及丙表,乙表由本中心擬訂,報請台北市
  政府勞工局核定;丙表由本中心定之,報請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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