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縣議會會館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89年03月09日

條文關聯

  會館應設住宿登記簿及來賓來訪登記簿。議員本人如有住宿應知會管理
  員,來賓訪問議員時應予登記。管理員每日應將登記簿隨同值日簿送總
  務組層呈核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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