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縣立醫院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

條文關聯

  本院設會計室,置會計主任、佐理員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事項及統計
  事項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