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基隆市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作為社區公共基金提撥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5年04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前條之管理維護基金提撥至社區公共基金專戶之日起,其運用及社區管
  理維護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之。社區因管理維護所生之費用,均由
  社區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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