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新竹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分發入學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01月01日

條文關聯

  學校應時常實施家庭訪問,對分發或轉入之學生實地查對戶籍資料,如
  發現在校學生非設籍與居住本校學區者,應勒令至設籍居住學區學校就
  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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