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府設縣有財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下列縣有財產處理事項: 一、縣有財產處理政策之研究。 二、縣有財產爭議事項之協調或審議。 三、縣有非公用不動產處分方式及價格之審議。 四、其他縣有財產處分案件之審議。 前項委員會之設置要點,由本府另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