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左列情事者,本場得拒絕或終止使用,已繳納費用概不退還。 一、活動內容有違政府法令規者。 二、活動內容有妨害社會善良風俗或影響公共安全。 三、活動項目變更,或將場地設備,私自轉讓使用者。 四、其他經本場認為不宜使用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