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南市善化區文康育樂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9月24日

條文關聯

  使用場地內各項設施及場地佈置應注意安全維護,並於使用後回復原狀
  ,如有毀損應負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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