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府設秘書處,分設六科室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總務科:關於庶務管理、出納及防護業務等事項。 二、文書科:關於文書處理、檔案管理、印信典守及會議等事項。 三、國際事務科:關於公共關係、訪賓接待及對外聯繫等事項。 四、機要科:關於機要業務及綜合業務等事項。 五、消費者保護室:關於本府消費者保護綜合行政、消費者服務中心、 消費者爭議調解、消費者教育宣導等事項。 六、視察室:關於民眾控案、陳情、檢舉之調查及處理等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