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林廳掌理左列事項: 一、農業、林業、漁業、畜牧生產計畫及管理事項。 二、農業、林業、水產、畜牧試驗、研究、發展事項。三、農作物及畜 牧優良品種之繁殖、示範、推廣及生產技術改進事項。 四、農畜產品之產銷技術改進事項。 五、植物保護技術改進及農藥管理事項。 六、農業經濟之調查、研究、農業推廣教育及農民組織輔導事項。 七、自然文化景觀及水土資源保育利用之輔導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