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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臺灣省交通處高雄港務局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
條文關聯
第八條
本局設會計室,置會計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一人、課長五人,並置帳務檢 查員、統計分析師、課員、辦事員、雇員各若干人,其人數另以預算員 額定之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,並兼辦統計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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