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

條文關聯

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,先行退休、資遣或離職後始經判處
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,應自始剝奪其退離(職)相關給與;其已支領
者,應追繳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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