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土地估價技術規範
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05月04日

條文關聯

  評估預期報酬率或風險之方法如左:
  一、比率分析法:計算左列各項病率與估價當期產業平均值或過去數值
      進行比較分析,並作投資可行性之評估。其各項比率如左:
    1.負債比率,指負責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。
    2.涵蓋比,指總資金淨收益與貸款分期還額之比值。
    3.本益衡點,指經營費用加貸款分期償還額之和與有效總收益之比值
      。
    4.總資產周轉率,指有效總收益與資產總額之比值。
    5.經營費用率,指經營費用與有效總收益之比值。
    6.最高貸款率,指總資金淨收益除以期望涵蓋比後再與本利定額分年
      償還率之比值。
  二、經驗法:(本法未考慮時間因素)
    1.還本期間法,指單求支出於第幾年期可被收益完全抵銷,致本益平
      衡,但不考慮還本後之現金流量。
    2.投資報酬率法,指將投資案全期之現金流量納入考慮,先求算全額
      之收支差額(即利潤),再以該利潤除以投資年期,以求得年平均
      利潤,最後以年平均利潤之半數除以資本額即得。
  三、折現現金流量法:
    1.淨現值法,指將某投資案未來之收支以要求報酬率逐期折算為現值
      後,加總之。其計算公式為:
                n  ATCF    ATER
      NPVt=Σ  ──── + ──── ─E
               t=1  (1+k)t      (1+k)n
      NPVt   為自有資金淨現值
      ATCF  為自有資金稅後收益
      ATER  為自有資金稅後淨值資本增值
      n   為年期
      k   為要求報酬率
      E  為自有資金
      淨現值可正可負,必須大於或等於零始可投資,否則放棄投資。
    2.內在報酬還原率法,指計算當淨現值等於零時之報酬率,亦即折現
      之總投資收益,等於折現之總投資支出。本法之求算需多次嘗試,
      直到淨現值介於正負之間後,利用插入法,求得近似之報酬率。其
      計算公式為:
              n  ATCFt     ATERn
    NPVt=Σ  ───── + ───── ─E=0
             t=1   (1+r)t        (1+r)n
      若報酬率r 大於要求報酬率k ,則可投資,否則放棄投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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