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民事訴訟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

條文關聯

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,法院得酌量情形,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
一部:
一、勝訴人之行為,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。
二、敗訴人之行為,按當時之訴訟程度,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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