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保險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

條文關聯

第七十三條至第八十一條之規定,於海上保險、陸空保險、責任保險、保
證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準用之。
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,於超過一年之財產保險準用之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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