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80年3月15日

條文關聯

  市場職員眷屬實物配給比照本府規定辦法辦理。市場職員婚、喪、生育
  及子女教育等補助得參酌自身財力,比照本府公教人員婚、喪、生育及
  子女教育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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