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庫總庫每日收到國庫經辦行傳送之已兌付國庫支票資料,經查核無誤 後,應按左列手續處理: 一、依已兌付國庫支票總額列減國庫存款戶,並如數撥還承轉行。 二、將已兌付國庫支票明細資料以連線方式傳送地區支付處。 三、將已兌付國庫支票總額傳送國庫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