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章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

條文關聯

檢驗送電後之電度表依本規章第六十三條規定,由本公司負責備置及維護
,但因用戶用電變更致須更換電度表接線箱時,該電度表接線箱須由用戶
負責更換備置。另用戶電度表接線箱發生毀損、傾斜等情況時,本公司依
電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知用戶限期改善;倘該電度表接線箱有毀損或傾
斜等情況已影響本公司電度表計量及有供電安全疑慮時,本公司得辦理用
戶電度表接線箱更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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