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951
人,瀏覽人次:
919256773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高雄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自治條例
時間:
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
條文關聯
第八十九條
隧道之寬度: 應按所設車道數與每車道之寬度另加緣石及人行道之寬度設定;如為單 車道者,其車道淨寬度不得少於四公尺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