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室之職掌如左:
一、關於本處研考事項。
二、關於本處公文之收發、繕校、用印及分發事項。
三、關於本處機要文電處理及印信典守事項。
四、關於本處公文時效管制及改進事項。
五、關於本處現金、票據及證券之出納、保管事項。
六、關於本處公用車輛之購置、調配及管理事項。
七、關於本處員工實物代金之領發事項。
八、關於本處財物之採購、收發、登記、保管、報廢及員工薪津表冊編
製事項。
九、關於本處檔案管理及文件報告之編印事項。
十、關於本處技工、工友之管理事項。
十一、關於本處廳舍及眷舍之營繕與分配管理事項。
十二、關於本處公保費、勞保費、福利互助金之計算及繳納事項。
十三、其他不屬各課室之職掌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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