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

條文關聯

主管機關為加強推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及保護服務相關工作,得設犯罪
被害人權益保障基金。
〔立法理由〕
條次變更,並酌作文字修正。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