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727
人,瀏覽人次:
906500094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096年12月31日
條文關聯
第九條
本法第十一條規定之標示,其所用文字應以正體中文為主,得輔以外文 。 輸出商品,得用輸往地區通用文字或國際通用文字標示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