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施檢驗機構之檢驗設備、員額、技術能力、人員品德、檢驗紀錄、檢 驗時效、樣品管理、財務收支及其他事項,本局至少每半年檢討考核一 次,如有缺失,應限期改善,並將考核績效報請經濟部備查。 代施檢驗機構每半年造具財務報告書於一月及七月送請本局核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