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商品監視查驗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

條文關聯

報驗商品名稱應以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品目名稱、檢驗標準所列名稱或檢驗機關(構)同意之
名稱為準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