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270
人,瀏覽人次:
94690055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
條文關聯
第九條
違反本辦法規定者,得視其情節輕重,依水利法處罰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