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倉貨物依左列程序處理: 一、進口及轉口貨物之進倉,應由運送人於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點收區 後,檢附艙單交航空貨運站核對點收進倉。 二、出口貨物之進倉,應由貨主於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點收區後,檢附 運送人同意承運之託運申請書交航空貨運站核對點收進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