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

條文關聯

前條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之認定,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基準,定期辦理
,並將符合規定之訓練機構名單、資格有效期間、訓練容量及其他相關事
項公告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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