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

條文關聯

農險基金因市場重大變遷及業務之實際需要,而增加之支出,須經董事會
決議通過,報主管機關核定後,得列入年度決算辦理。
〔立法理由〕
參考地震基金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,明定得列入年度決算辦理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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