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省政府勞工處各區國民就業輔導中心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077年06月09日

條文關聯

  各中心為配合經濟發展,得於人口密集及工業地區,設就業服務站,置
  站長一人,人員由各中心統籌調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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