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

條文關聯

業務員登錄證有效期間為五年,應於期滿前辦妥換發登錄證手續,未辦妥
前不得為保險之招攬。
業務員換證作業規範,由各有關公會訂定報主管機關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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