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中心社會工作員應以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任之: 一、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系科或相關系科畢業者。 二、大專及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畢業,曾修習社會工作十二個學分 或曾參加社會工作專業訓練者。 三、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,曾從事社會福利及社會服務工 作三年以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