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設所務會議,由所長召集之並擔任主席,每月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 召開臨時會議,均以左列人員組成: 一、所長。 二、副所長。 三、秘書。 四、技正。 五、組長。 六、主任。 七、會計員。 八、人事管理員。 九、其他經所長邀請或指定之列席或參加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