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325
人,瀏覽人次:
92463434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臺北市家庭計畫推廣中心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082年06月29日
條文關聯
第九條
本中心得約聘學者專家顧問,提供有關婦幼衛生、家庭計畫之推廣及人 口問題等研究建議與改進事宜,聘期一年,期滿得續聘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