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8月27日

條文關聯

勞檢處分層負責明細表分甲表、乙表及丙表。甲表由勞檢處擬訂,報請勞
工局轉陳本府核定;乙表由勞檢處擬訂,報勞工局核定;丙表由勞檢處訂
定,報請勞工局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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