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732
人,瀏覽人次:
89003418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運作辦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
條文關聯
第九條
本會委員及兼職人員為無給職,但非本縣所屬機關人員之委員,於辦理 各項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與安置作業期間及出席會議時,得依規定支領會 議出席費及交通費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