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彰化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場所租借管理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98年06月22日

條文關聯

  申請使用者繳交費用後,無論使用與否,概不退費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
  者不在此限:
  一、申請使用者因特殊事故無法如期使用,並於三日前通知本府者。
  二、因不可抗力事故,如颱風、地震、空襲等無法使用者。
  三、本府辦理各項活動必須優先使用與原申請時間牴觸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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